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小问答

2023-01-25 17:01:16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小问答

1.计划生育的常识性问题有哪些

您好!计划生育的常识性问题如下: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如何理解“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的含义?答:2002年9月1日实施。

1、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生育的自由;2、人人享有法律上的平等生育权利 3、公民有实现计划生育的权利,即依法负责决定生育子女数量和选择生育时间的权利。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什么叫晚婚、晚育?答: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此法定婚姻迟3周年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三、怎样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地位?答: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受到哪些奖励的行为有几种?答:有五种:⑴晚婚晚育 ⑵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⑶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或无子女⑷自觉落实节育措施 ⑸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五、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六、计划生育的含义是什么?答: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七、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是指什么?答: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八、生殖健康的定义是什么?答:旨在生命的各个阶段,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生殖过程中的体质、精神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适。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答: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十、目前常用的避孕药具有哪些?答:口服避孕药、避孕针、外用避孕药(膜、拴、胶东)避孕套、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十一、常用的避孕方法有哪几类?答:⑴宫内节育器 ⑵女用避孕药,包括口服避孕药、注射用避孕针、皮下埋植剂等⑶外用避孕杀精剂,如栓剂、药膜等 ⑷避孕工具,如避孕套等 ⑸其他方法,如安全期避孕、体外排精等十二、什么是“紧急避孕”?答:是指妇女在无防护的性生活或在房事时发现避孕套滑脱、破裂而需要采取补救性的紧急避孕方法。

十三、学校应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发展哪些方面的教育?答: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十四、什么叫优生优育?答:优生就是生育健康的孩子。

优生是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有效地改进人类本身素质以生育健康的婴儿。优育是指孩子出生后,在适宜的环境中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教育,使其遗传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包括保健和教育两方面。

十五、什么年龄结婚最好?答:结婚的最佳年龄应该是男女双方23——27岁。十六、已婚女学生在学校上学期间生育如何规定?答: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指出,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

十七、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如何规定?答: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十八、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答: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十九、写在超生罚款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超生三胎的处罚标准如下: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 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谢谢阅读。

2.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3.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7章47条。

第一章主要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宗旨、目的和依据,国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配合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以及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严格依法行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主要规定了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主要明确了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并将现行生育政策予以法律化、制度化,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中必要的管理、服务制度和措施。 第四章主要规定了对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给予奖励、优待,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国家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主要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本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主要规定了国务院依据本法规定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规定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以及本法的施行时间。

4.计划生育的内容有哪些

计划生育的内容包括提倡晚婚和节制生育实行计划生育,既是国家推行的一项基本国 策,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优生的方法是提倡优生,改进人类的遗传素质,把已有的不 良遗传素质阻断,不让其传给后代。因此,我们必须讲究生育的优质性,做到优生、优育、优 教,这是每一位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优生就是生个聪明健康的孩子,给社会造就优质的人力资源,防止先天性畸形和遗传 性疾病的孩子出生。孩子要做到体格发育正常、健康、活泼,必须采取一系列优育措施:坚 持母乳喂养,定期对小儿进行体格检查(包括身长、体重等各项指标);进行计划免疫(如结 核:麻疹等),以预防传染病;防止婴儿期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的发生。

另外,为了小儿的 体格健壮、聪明伶俐,早在胎儿期就进行教育,这称为“胎教”。“三优优生法”优选配偶法:性格要协调,年龄要合适,不近亲婚配,不选有遗传病的配偶。

优选怀孕时机法:酒后、病中、大病初愈不宜怀孕,男女双方生物钟运行在高潮期不宜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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